日前,记者从张家港市财政部门获悉,该市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资金保障作用,支持“美丽张家港”建设。
张家港设立环保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污染防治项目、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设立“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资金,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全力支持开展相关专项行动。推进沿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约2亿元支持张家港湾建设,开展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建设。在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上,出台生态补偿实施意见,2016至2019年,累计拨付生态补偿资金约4.3亿元。(记者 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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