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发布,明确“十四五”时期推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专章提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这在养老五年发展规划中是首次,其中涉及有序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答记者问时表示,发展中国特色银发经济,要坚守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均等可及的服务和产品;同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不同资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同组织的作用,推动壮大国内市场。通过建立系统性、整体性的产业发展政策推动银发经济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夯实养老保障体系
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规划》提到,“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除了延迟退休,还有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举措。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三大支柱都要进一步发挥作用。
其中,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被寄予厚望。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表示,目前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养老资产总量不足,难以适应老龄化要求。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可以增加养老金资产规模及其保障能力,矫正养老金体系的结构失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需要银行体系、保险行业、资本市场形成合力,“三管齐下”,协调发展,共同推动第三支柱发展壮大,实现我国养老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中老年群体美好生活的愿景目标。
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在《规划》中也被重点提及,包括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等。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外,《规划》针对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有很多新的提法。例如,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支持助浴服务相关产品研发,推广应用经济实用型产品,鼓励助浴机构投保相关保险,提高风险保障程度等。
“这些都给保险业参与养老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课题,也是公司应重点发力的领域。当前,保险机构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的同时,要大力发展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老百姓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某大型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
就我国老龄事业而言,想要将广阔前景转化为实际优势,一个重要抓手是满足老龄人口的金融需求,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过去一年,养老理财试点政策落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展开、公募基金以养老目标日期基金和养老目标风险基金的形式持续参与老龄事业……不同类型机构布局养老金融的形式百花齐放、各有千秋。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养老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养老金融产品同质化、养老金融服务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中长期养老金融产品缺乏等短板。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陆续尝试推出养老相关金融产品,但大多数并不具备真正养老功能,主要是一些短期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工具不符合养老金融稳健、安全、长期等要求。
这也是本次《规划》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研究完善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的主要考虑。
招联金融研究员廉婧表示,为鼓励更多人通过养老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养老需求,监管部门可以在财政税收、产品准入等方面采取更多的支持政策,比如将养老理财、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等纳入税收递延账户并降低整体税率。关于养老储蓄,则建议在利息税征收上实行不同的政策。
需要强调的是,想要发展好普惠型养老服务,仅靠产品服务“扩面”是不够的,还要“提质”,即提高产品服务“适老化”的质量。董希淼提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金融机构进行的适老化改造主要是基于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考量,可持续性有待观察。此外,当前法律制度对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存在不足。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受害者,往往以老年人为主。但目前并未针对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具体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背景主要还是基于餐饮行业、家用电器等传统消费领域,在司法适用上存在不足,难以有效保护老年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规划》提出,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老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严禁金融机构误导老年人开展风险投资。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监管。
拓宽养老融资渠道
大力发展养老事业,离不开进一步拓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建设的渠道。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养老服务投资的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也相对较低。因此,养老服务需要有国有经济托底的同时也鼓励民营资本、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需要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尤其如何匹配养老服务的融资需求,开发出与养老服务投资相配套的相关融资产品。
本次《规划》指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融资需求。
“银行从事信贷服务的经验丰富,信贷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丰富。保险业更擅长长期投资,保险产品也是积累养老资产的主要产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记者表示。
《规划》还具体指出,鼓励探索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多样化融资需求。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有序探索养老服务领域资产证券化,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资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当前我国养老服务类金融产品需要创新,从而来满足其长期投资的融资需求。”董登新认为,在投资方面,保险公司具有较大优势,可以提供与养老服务相匹配的健康保险产品和养老保险产品。由此,保险公司发展养老服务投资可以将其主业与长期投资融为一体。另外,我国在养老服务领域、资产证券化领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娄飞鹏则认为,发展好养老金融事业,不仅需要遵循商业化原则,还需要政府从财税方面予以必要的支持,这也是国际经验。除此以外,发展养老金融事业,需要政府加大舆论引导,提高个人对于养老储备的认识水平,更积极地参与到养老金融事业中来。(记者 朱艳霞 胡杨 樊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