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措施为企业济困解危
日前,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结合苏州实际,7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苏州不少中小微企业面临用工困难、业务停摆、现金流吃紧等难题。“该政策的出台,根本目的就是为苏州的中小微企业济困解危。”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选择降低缴存比例(含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者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最低不得低于单位和职工各5%;选择阶段性降比的企业,降比期限自审批之日起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需恢复原缴存比例;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限自审批之日起最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补缴全部住房公积金,其中分期补缴的,应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
此外,企业如需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可直接通过苏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直接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影像件;尚未开通单位网上业务系统的,也可以通过EMS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时间截至2022年年底。企业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公积金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并告知结果。(记者 余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