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指南》日前面向社会发布。江苏艺术基金在资助导向、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方面与往年相比有一定的变化。
《指南》明确,本年度将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创作的项目;重点资助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创作。资助项目应体现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六个高质量”发展中推动“文化建设高质量”的要求。项目应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彰显江苏特色,打出江苏品牌。
《指南》充分明确了对项目的资助额度,其中,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美术创作项目资助额度相较往年均有大幅提升。项目资助聚焦做强优势、补齐短板,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同时,自2019年度起,江苏艺术基金参照国家艺术基金滚动资助模式,还将对已结项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择优进行滚动资助。通过对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的优中选优,支持其进行再修改、再提升,促使艺术创作“出精品、攀高峰”。
据悉,2019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9月21日。江苏省内符合指南规定资质的单位、机构及个人均可进行申报。
2019年度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 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额度和方式
自2018年7月23日起, 申报主体可自下载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19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9月21日。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 登陆江苏省文化厅官方网站、江苏艺术基金官方网站 或江苏文惠网通过“江苏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按要求填写《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稿由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审核汇总并统一报送江苏艺术管理中心(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省直项目直接寄至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7楼,邮编:210005。
3.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三、具体要求
请各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详细介绍江苏艺术基金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申报注意事项,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高质量、高水平地申报艺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