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工作新闻通气会,公布首批50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和6个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
这些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
满足各类技能劳动者评价需求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说,对技能劳动者的技能水平过去通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评价。近年来,国家先后分七批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前只剩81项,许多从事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职业的技能劳动者评价缺失、职业发展受阻问题突出。
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人才发展部负责人李健荣说,以前公司电子设备装接工和计算机维修工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情况进行晋级晋升,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取消后,技术工人晋升发展没了硬标准。
去年我省先行先试,在宿迁、昆山两地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随后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实施办法》。
我省还将国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工作纳入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工作。当天公布的首批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中,就将德国(IHK)的金属切削师比照国内铣工(数控铣工)技师、铣工中级,汽车机电师(IHK)比照国内的汽车维修工技师、电工中级。我省还明确,对国内外契合度较高的培训课程、考核内容,不再重复开展评价,直接比照认定;契合度不够、有缺失的,则对缺失内容开展相应培训评价认定。
建立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机制
以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管和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技能人员有几千个职业(工种),其评价工作由政府及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组织实施,政府管理边界太宽,监管服务又不到位,这不利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今后,我省将推动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评价的机构既可以是用人单位,可以是以人才评价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当天公布的首批50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都是基础条件较好、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时间较长、经验较丰富的大中型企业。今后,我省还将根据评估情况分期分批公布新认定单位,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将以人才评价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或非企业单位等第三方评价机构纳入工作范畴。
我省明确,人才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由评价机构自主确定,用人单位面向内部职工开展评价的,可采取考评结合方式,突出对生产过程和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素养的评价,考评权重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鼓励编制新职业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的根本依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所从事职业及其对技能水平的要求不断变化,新职业、新工种层出不穷。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周期长,没有标准导致许多职业无法鉴定和职业标准滞后,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
我省提出,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术规程》编制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经省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在同类企业中实施。一旦成熟,还可上升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机构在标准和评价规范的框架下开展相应评价工作,使评价内容更符合生产实际和使用需求。
朱从明说,推行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后,政府部门将从具体组织实施向加强监管服务转变,积极培育评价主体,组建“专家督导员”队伍,强化违规违纪处理。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按“谁评价、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的,第一次取消该批次认定、限期整改,第二次取消认定资格,以确保评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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