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上午从相关发布会了解到,扬州市城市管理局、扬州市公安局和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强化市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车常态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细化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市区建筑垃圾、渣土车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市区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属地政府是建筑垃圾、渣土车常态长效管理责任主体,各区要进一步厘清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信息互通、联动推进的联合监管机制。
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的巡查和监管,负责将发现问题按职责分工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并监办处理结果。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单位落实好防尘降尘和安全措施,做到道路硬化、围墙坚固、堆体稳固、进出车辆车身清洁不带泥上路等,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台账。及时查处偷倒乱倒、渣土车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设、拆除(拆迁)、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工地的监管。督查落实工地进出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接入智慧工地信息平台,实行全天候监管;落实安装冲洗设施、覆盖裸土、清洁卫生等防尘降尘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建筑垃圾运输扬尘防治责任,严格督查落实“工地道路硬化、车辆密闭、车轮冲洗干净后上路”等工作要求。对违反规定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住建部门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可将其不良行为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扣除信用分值。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建筑垃圾运输过程的监管,严肃查处渣土车超载超速、不密闭运输、车身不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建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退出机制,并将清退企业名单及时告知住建部门。督促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每辆渣土车统一安装定位系统及安行码,并接入监管平台,实行全天候监管。
工作意见还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强部门执法联动,由属地城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重点查处建设工地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查处渣土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规行为;查处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违规消纳处置等违法行为;查处建筑工地未设置或未正常使用冲洗设备的违规行为。联合执法专班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一次白天、一次夜间)的联合执法,每月1日将上月开展联合执法情况报市渣土办。
来源:扬州发布
标签: 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