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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率先开展专项立法 14个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

来源:名城苏州网                  发布时间:2018-01-13

苏州率先开展专项立法 14个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

  名城苏州网讯(记者 熊曙光)今天(1月13日)下午,由苏州牵头,周庄、甪直、同里、沙溪、锦溪等14个江南水乡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018年推进会,在苏州召开。来自国家文物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浙江省文物局、江苏省文物局、以及江浙两省申遗城市的分管市长和各级代表与会。

  会上,苏州市文广新局局长李杰汇报了江南水乡古镇申遗的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副主任吴婷作了江南水乡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专业技术工作汇报,申遗古镇代表乌镇姚富强镇长作了交流发言。

  申遗牵头城市苏州市副秘书长马九根致辞、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郑建华作了表态性讲话,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唐炜为与会代表作专业辅导。最后,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作了重要指示。

  江南水乡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贯彻习总书记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优秀传统文化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江苏、浙江两省政府和民众的共识和梦想,对于传承地域文化,留住乡愁情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遗产保护水平,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

  今年,经国家文物局同意,惠山古镇正式加入江南水乡古镇申遗行列。江浙两省申遗古镇从原来的十三个增加到十四个。其中,周庄、甪直、同里、沙溪、锦溪、震泽、黎里、惠山、乌镇、西塘十个古镇为申遗文本中的典型例证,千灯、凤凰、南浔、新市四个古镇是整个申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江南水乡古镇的完整框架。

  按照申遗工作计划,联合申遗办高质量完成申遗文本,为申遗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申遗文本从历史文化传统的特殊见证、水乡建筑景观的典型范例、人与自然互动的杰出代表三个方面提炼了江南水乡古镇的突出普遍价值,对古镇遗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描述,明确了技术路径和工作方向。

  苏州积极发挥牵头城市的示范带头作用,率先开展江南水乡古镇申遗专项立法工作。1月3日,《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以市长令形式颁布,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保护办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总体原则,同时也借鉴《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的华盛顿宪章》等国际公约的规范准则,是一部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又与国际遗产接轨的地方性法规。

  下一步,按照国家文物局指导意见,联合申遗办将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开展深入合作,创建水乡古镇保护利用示范点。加强古镇遗产价值研究和宣传展示,拍摄江南水乡古镇专题纪录片,打造江南水乡古镇文化品牌,创建人居和谐的遗产环境。实施《江南水乡古镇管理办法》,落实各项保护管理工作要求,在保护义务和权力、景观协调处理、产业发展、原住民保护、公众参与、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共同提升江南水乡古镇的整体保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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