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2018年,苏州市政府要推进1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近日,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苏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具体12项目录如下
列入目录的12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有2个需要进行听证
制定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
就在3月上旬,张家港市政府召开第11次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了《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意见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都进行了确认。
张家港在苏州率先对小区加装电梯予以明确,期待苏州的实施意见能早日出台。
苏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事项
除此之外,苏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定价,也有望进行调整。
1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哪项是你最关心的?
苏州轨交线网怎样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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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何时不再积水?
住房租赁市场将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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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事项,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市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这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仅有利于苏州城市发展,也能进一步改善苏州老百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