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前段时间,昆山花桥法庭受理了一起纠纷案件,61多岁的林阿婆在将一套公寓房过户给自己的时候,遭到公寓户主四个子女的拒绝。一气之下,林阿婆就拿出了一张跟户主王老伯签署的协议,告上了法庭。
林阿婆要过户给自己的房子,是花桥一个30多平米的公寓房,而这套房子的户主王老伯,则是在几年前丧偶后,跟林阿婆走到了一起。
王老伯生前,在两个朋友的见证下,跟林阿姨签署了一份“养老护理伴老终生的协议书 ”。
协议约定,林阿婆作为扶养人照顾王老伯并自愿与其共同承担日常生活开支,待王老伯去世后,公寓按法定程序赠与林阿婆,子女不得侵占。但没想到,老人去世后子女却改变了主意。
子女认为,当时签这份协议是为了让父亲老年生活有所陪伴,王老伯去世后,林阿姨没有办理去世的相关事宜,也没有出相关的丧葬费用。
此外,法官了解下来还发现,林阿婆王老伯虽然住在一起,可并没有登记结婚,房子最终的归属也引发了争议。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林阿婆补偿王老伯每位子女两万多元并支付丧葬费后,公寓房归林阿婆所有。法官提醒,多子女或者老人再娶再嫁的家庭,老人生前的遗嘱公证可以有效规避类似纠纷。
法官建议,尽量在老人生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以公证遗嘱方式进行财产的分配。(苏州广电全媒体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