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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贷的市民注意啦 苏州公积金将取消住房贷款还清提取业务

来源:姑苏晚报                  发布时间:2018-08-14

  本报讯(记者 余杨)为统一规范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公积金政策,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提取形式、提取程序以及所需材料、留存额等相关规定,昨天,市公积金中心下发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我市将取消还清贷款后在一年内仍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的做法。

  在9月1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全部还清,账户内的余额在一年内是可以提取的。但是按照即将实施的细则,从9月1日起,各类住房贷款本息还清,《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终止或还清后,不得以还清该笔住房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对于目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较多、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金额较少、且原计划等住房贷款还清后,准备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的职工,可以在9月1日前还清住房贷款并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还清提取公积金业务。9月1日(含1日)后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就不能按“还清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对于9月1日前已还清住房贷款,未能及时办理还清提取的职工,为便于职工办理相关提取手续,职工可在9月30日(含30日)之前办理完毕相关业务。10月1日(含1日)起,不再受理9月1日前已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办理还清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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