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大气办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级别响应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昨日16时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采取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内源排放,实现污染“削峰”,对纳入豁免名单的企业、工地,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管控,切实做到差别化。黄色预警期间,请公众出行做好防护。
根据省异常空气质量预警,12月22日至24日受本地污染积累和传输共同影响,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将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启动条件。一旦区域条件符合,将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大气污染影响。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减排措施的执法督查,污染应对期间,各地、市级专项督查组每日14时前报送强化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和检查情况。
公众防护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提醒广大市民采取防护性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记者 惠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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