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邹强)昨天,太仓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向太仓市某钢管制造公司120多名工人发放近600万元企业拖欠的工资款。太仓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充分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太仓市某钢管制造公司因经营问题,累计拖欠金某某等120多名工人近600万元工资款。在执行过程中,太仓法院执行局快速处置该公司名下财产,成功将工人工资款全额执行到位。考虑到临近春节,工人人数多、发放金额大,执行干警认真梳理未发案款,确定集中发放工资台账列表,并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及时开具存单,为工人“一站式”办理领款手续。
“谢谢法官。拿到了这笔钱,就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在发放仪式现场,领到工资的工人们脸上露出了笑容,一再向现场发放钱款的执行干警道谢。
据介绍,拖欠工人工资问题,是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太仓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三优先”原则,把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攻克,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天网行动”“凌晨执行”“法警突击”等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快速推进执行拍卖处置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