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吴涛)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广大市民共同营造更加美丽、祥和的节日环境,昨天上午,苏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烟花爆竹新闻通气会,通报有关今年禁放管控的相关工作。
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以来,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充分肯定和共同参与下,苏州市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禁放实施后,空气质量尤其是春节期间较往年都有大幅改善。连续5年实现了“春节蓝”。同时,往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达500余吨,禁放后纸屑满地的现象基本杜绝,极大减轻了环卫工人的清扫压力。
近5年来,苏州市禁放区内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警情及其他各类案(事)件持续保持“零发生”。目前,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已全部撤销,非禁放区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禁放区内市民的禁放意识进一步提升,违法燃放现象大幅减少。
在此过程中,全市禁放区域经过了数次调整。管理部门调研发现,吴中区金庭镇当地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观念较强,且往年春节期间大量市民、游客选择到太湖生态岛燃放烟花爆竹。因此, 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中明确规定,金庭镇范围内的西山岛等27个太湖岛屿及水域纳入禁放范围。目前,全市禁放区域已从最初的376平方公里扩大到611.59平方公里(不含水域)。
针对今年禁放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年市、区两级禁放办将加强源头监管,开展拉网式检查,严防外围流入;城管和公安部门将加大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力度;邮政管理部门将加强查验工作,严密防范烟花爆竹流入寄递渠道。
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还加强分级管理。由禁放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动员各方力量,组成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个小区、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有人员参与禁放工作;大年三十、年初一、年初四、年初五、正月十五这5天,将定人、定点、定时巡查,确保迅速发现并及时阻止违法燃放行为;在及时制止违法燃放行为的同时,在居委会、小区物业办公点等处设置烟花爆竹置换点,鼓励市民主动上交置换烟花爆竹,自觉放弃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在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的同时,将建立举报回访机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燃放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