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苏州资讯 >

园区一物业发74.8万过年红包 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

时间:2019-02-14 16:10:35

近日,工业园区一小区物业向业委会移交了前期公共收益中的93.5万元。根据业主代表大会决议,其中80%——即74.8万元分红给小区全体业主,算下来每一户业主平均能领四五百元,业主可以领取现金也可以抵扣来年物业费。同时,业委会接手公共设施出租项目后,2019年毛收入将超百万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2020年还将继续分红。

其实在现实中,还是有很多小区业主并没有享受过这种红利,甚至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小区的公共收益该不该分给业主?业主又该如何了解和保障自己的权益?据了解,这并不是极个别的例子,在苏州都市花园小区也早有业主分红的先例。相关的法律也有规定,如小区的广告牌位、电梯广告牌、对外开放的活动场所等收益,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其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专业人士介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将物业服务费用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如实公示。因此,物业公司应该每年对公共收益做公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业委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公司,向社会第三方进行出租,所取得的收益,扣除相应管理费之后,应该公示给业委会,再向全体业主分红。(王安琪)

来源: 苏州日报 编辑: mengxiangyu
  • 苏州
  • 江苏
  • 财经
  • 娱乐
  • 旅游
  • 时尚

总投资超283亿元 吴

中国足协治下首批归化

皇家大院轻钢别墅六大

“限韩令”疑似松绑

今年春运不发愁? 12

44岁王艳依然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