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根本在人。苏州制定出台了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释放创新活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从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等多方面,为科研工作者“松绑”。
对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苏州药物创新研究院院长蒋华良有深刻的体会。他说,以往的一些研究项目会在人员费、仪器费等费用上设有使用限制。有时虽然有经费,但却因为“专款专用”的约束,只能用来做耗材,不能用来购买仪器。
蒋华良院士的这番话道出了一线科研人员面临的经费使用困境。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出发点是保障科研经费落到实处,但预算编制过细、灵活性低,也不符合科研活动的客观规律和特点。
在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中,苏州提出,要通过简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扩大预算调剂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拓宽项目直接费用列支范围等举措,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苏州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处长廖希明表示,苏州将重点放宽经费的使用方向,比如可以列支一些非编人员的劳务费,从而放活经费管理,让科研人员能有更大的积极性潜心科研。
除了经费使用,在项目申报、管理上,苏州也将简化不必要的报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并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绩效跟踪评价机制,重点关注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此外,苏州还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校院所科研创新的激励力度。
廖希明表示,下一步苏州将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激励力度,将现在的最高50万提高至100万元,同时对高校院所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员,给予 80万元到15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高校院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苏州还提出,要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改变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简单量化做法,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同时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深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