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毕业,档案转接手续如何办理成为高校毕业生关心的问题,很多大学生通过12345、12333等政务热线进行咨询。近日,南京市就业服务管理部门下发文件,进一步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手续。
一是应届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已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户的非公单位录用的,直接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学校据此办理转档手续。录用单位为非公性质且未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设档案托管户的,需到录用单位注册批准机构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开户手续,以便接收毕业生档案。
二是未在宁落实工作单位的落户人员,需将档案转入南京市的,如户口落在自己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或各区公安机关集体户的,落户人员需携带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身份证,到落户所在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户口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由落户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