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强化“亩产论英雄”和“创新论英雄”发展导向,推动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销售年均增长7%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5%,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化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亩均效益”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加快形成创新能力强、生产效率高、资源消耗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为健全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机制,意见提出,2019年所有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实现全覆盖。市级对各地进行区域和行业的综合评价,各地可根据属地产业结构特点,有针对性地推进重点行业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工业小区和乡镇(街道)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意见还对企业用地、用能、排污、信贷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作了明确。全市统一扩大差别化电价执行范围和提高电价加价标准,用三年时间逐步将D类企业加价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30元,在电力供需平衡中优先保障A类、B类企业。削减C类和D类企业下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允许量,D类企业污水处理费标准到2020年提价幅度不低于现标准的30%。对A类、B类企业在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意见还提出,实施“创新育强”专项行动,重点保障A类企业创新要素需求,支持其股改上市、并购重组,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实施“对标扶优”专项行动,按年度发布全市“亩产英雄百强榜”。
苏州市从2016年开始,就积极启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并在全国首创大数据平台。通过亩均税收、亩均销售、研发经费占销售比、单位能耗等评价指标的考核,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分别代表优先发展类、支持发展类、提升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