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人郭某喝酒后请李某帮忙代驾送其和朋友回家,谁知道李某不仅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而且当时还是醉酒驾驶。
事发当晚,吴江交警开发区中队正在吴淞江大桥上设卡进行夜查,民警发现一辆粉红色轿车的司机李某身上酒精味很浓。随后的酒精呼气检测证实,李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01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民警调查发现,李某没有驾驶证,不过之前他曾在老家工地上开过一段时间的翻土车,属于“自学成才”。
李某交代说,当天晚上,他在家里喝了好几瓶啤酒。后来郭某打来电话,请他帮忙代驾,他“碍于情面”答应下来。而郭某和车上朋友因为都喝多了,居然没有闻到李某身上的酒气。
后经医院检验,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9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驾驶,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记者 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