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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上有不少探店视频。也有不少店家通过探店视频给自己做做推广。这个新型的推广方式挺不错,但店家和探店博主之间就一些具体问题得协议好,要不然容易引起一些纠纷。市民李先生因为纠纷报了警。今天,南京建邺警方通报了纠纷后续处理的情况,也有一些相关提醒。
李先生在南京建邺区开了家店,为了增加人气,他在网上找了一名探店博主来拍视频做宣传推广。双方约定,拍一个视频,给400元的报酬。但是视频拍出来后,李先生觉得视频的风格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他对视频不太满意。
李先生说,他让对方修改,但是对方不太配合。然后他们单方面提出取消合作,对方也不接受。
李先生就支付了对方100元的辛苦费,没有支付剩下的300元,对方不乐意了。李先生说,对方可能因此网上发布了说他们店不好的言论和视频。李先生说,找到博主,让她消除影响,删除视频,但是对方收钱后没有理他。
因为联系不上对方,李先生报警求助。在民警询问完相关情况后,李先生发现,对方将视频删除了。
无论是什么样的宣传推广方式,双方在选择合作、消费前,要沟通清楚,将详细要求落实到合同上。警方提醒,如果哪一方觉得权益受损,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向平台申诉,或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
(《零距离》记者/谢炜 通讯员/国武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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