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召开的苏州市金融支持“六稳”“六保”工作推进会暨半年度工作会议上,苏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苏州转贷服务平台正式启动,引导全市中资商业银行和符合条件的转贷服务机构通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搭建的网上转贷平台加强协作,保障全市中小微企业转贷需求及时响应、资金供给平稳接续、转贷成本切实降低。
长期以来,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用款周期与贷款期限不匹配问题。部分企业在贷款到期后,因无法及时自筹资金归还到期贷款再获得续贷,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进行转贷,极大加重了融资成本。
此次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启动转贷服务平台将进一步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企业贷款平稳接续。此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和苏州银保监分局已共同出台《苏州市转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转贷服务机制的业务框架和标准。此次揭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将作为衔接银行机构和转贷机构的中间枢纽,统筹调动各方资源,撬动更多资金服务企业转贷需求。目前,相关转贷流程操作规程已经制定,为转贷业务的开展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据了解,转贷服务将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实现合作银行全覆盖和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鼓励除政策性银行外的所有在苏银行机构都参与转贷合作,覆盖到所有信贷供给源头。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条件时,将充分发挥银行机构在判断企业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将银行审核通过并出具续贷意见作为给予企业转贷服务的前置条件,尽量将转贷服务拓展到所有有转贷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
转贷服务还将统筹“两类资源”:一方面,要发挥好各市、区转贷平台的功能作用,各平台参照《苏州市转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转贷业务;另一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转贷机构积极参与转贷服务。除了经认定的各转贷平台外,还将具有放贷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转贷资金提供方的范畴。所有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签约的小贷公司,都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合规前提下,积极开展转贷服务,为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成本转贷资金。
转贷服务坚持普惠导向,确保“两个不高于”,即转贷资金的提供方以服务实体为导向,按照不高于每日0.5‰的标准收取转贷费用,不得再另行附加任何其他费用;各合作银行在收到转贷资金后,要尽快为企业办结续贷手续,尽量缩短转贷资金的使用时间,切实降低企业转贷资金使用成本,不因企业使用转贷服务而对其下调信用评级;单户企业使用转贷资金的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充分体现转贷资金服务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导向,有助于将转贷资金的受惠面扩展到更多有需求的符合条件企业,同时也能够有效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记者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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