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召开秋冬季空气质量管控专项督查工作部署会,建立专项督查联合机制。副市长陆春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大气办汇报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及《苏州市保障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全市各板块作交流发言。今年1月至10月,我市PM2.5浓度为31.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84.3%,均达到省下达给我市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要求。11月以来,受北方供暖起炉及冷空气传输影响,11月1日至8日,我市PM2.5浓度为44.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有所下滑。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定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第四季度PM2.5浓度同比改善,2021年第一季度PM2.5浓度不高于56微克/立方米。我市据此制定保障秋冬季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明确自11月10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围绕污染天气过程、重大活动保障等重点时段,由市政府统一启动督查,对照国家、省秋冬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全面督查城市扬尘管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控制等方面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陆春云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加大工业、扬尘、机动车等影响秋冬季空气质量最关键环节的督查监管。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交办属地政府落实整改,整改不力的要立即进行通报,加大媒体宣传曝光力度,相关负责人要在媒体上表态,倒逼治气责任落实,确保年内抓出成效。(记者 惠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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