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淀山湖中队辖区内发生惊险一幕。一货车司机由于停车时未拉手刹,导致车辆溜坡与另一辆货车发生碰擦,交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苏州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淀山湖中队副中队长陈宇康说:“通过询问,受伤男子是蓝色货车的驾驶员。他下车到门岗进行登记的时候,忘记把车辆的手刹拉起。发现车辆溜车,快要撞到撞上左前方的一辆白色厢式货车。他本能的想用身体去挡住自己的车辆。”
货车驾驶人巩某“螳臂当车”的行为没有挡住车,自己的手却因为用力过猛受伤。好在旁边有一辆大卡车阻挡住了溜坡货车,才没有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考虑到巩某已经受伤,民警立即联系了救护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起事故由巩某负全部责任。
(朱子萍 张遇春 周杨杨 昆山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