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9日),我市召开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副市长蒋来清出席。
今年苏州启动了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底,城市、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98%、92%、90%的高质量目标。
此外,苏州还确定了26.4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到今年年底,市区将累计有56个海绵城市示范项目交付使用,投入财政资金近10亿。
苏州已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群、节水型社会示范区。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增加了“公共绿化浇灌、道路冲洗不得取用公共供水”等条款。明年上半年,我市还将迎来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轮复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