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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批企业被涉嫌拖欠劳动报酬 使用童工被曝光

时间:2019-01-16 16:28:03

今天,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1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目的在于警示用人单位及承包工程项目的自然人要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劳动报酬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具体案件如下:

1、扬州市金秋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市金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市金秋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扬州市金秋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6858719590,地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古渡路108号,法定代表人:丁金凤;

扬州市金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785572462R,地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古渡路199号,法定代表人:丁金凤;

扬州市金秋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915629687691,地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古渡路166号,法定代表人:丁金凤。

2017年12月27日,扬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职工投诉,反映金秋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查,扬州市金秋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市金秋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扬州市金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署办公,法定代表人同为丁金凤,共拖欠职工工资1105390.2元。扬州市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上述三家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8年2月9日、2月26日,开发区人民法院分两批次作出《民事调解书》,共涉及84名职工的欠薪,现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2、扬州市田园肥牛府使用童工案

扬州市田园肥牛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1783384206D,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51号, 法定代表人:陆永兵。

2018年9月17日,扬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扬州市田园肥牛府员工王某希的投诉,发现投诉人王某希(男,2003年4月25日出生),未满16周岁。

经查,王某希于2018年3月3日至8月12日在该单位上班,从事服务员岗位,该单位对其使用管理,进行考勤并发放工资。在招录及使用该名童工的过程中,该单位未核查其身份信息,也未制作录用登记、核查资料。2018年10月12日,扬州市人社局依法对该单位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骆爱平拖欠劳动报酬案

骆爱平,男,身份证号码:321088********5254;家庭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乔墅村双庄组59号。

2017年12月12日,江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周二伟等十一名职工投诉,反映江苏众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骆爱平承包班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江苏众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承包人骆爱平未按规定支付周二伟等十一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79285元。调查期间,骆爱平一直未露面,也未按照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依法履行支付职工工资的义务,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1月31日,江都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2月6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部门发现有一笔江苏众力金属实业有限公司的尾款未支付给骆爱平,公安机关协调将这笔尾款给工人发放了工资。

4、扬州立达信电力金具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扬州立达信电力金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55057339E,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新河工业园区江淮路199号,法定代表人:仇凤明。

2018年7月21日,江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职工投诉,反映扬州立达信电力金具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扬州立达信电力金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朱才明等54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2136954.68元,法定代表人仇凤明逃匿,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25日,江都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8月1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5、扬州市江都区润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扬州市江都区润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313871114L,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99号(江都国际汽车城),法定代表人:王玉祥。

2018年8月6日,江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职工投诉,反映扬州市江都区润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祥无法联系不知去向,未按规定支付2018年6月至7月的工资。

经核查,扬州市江都区润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程文松、邹礼祥等48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399863.43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祥一直未露面,电话已关机,也未按照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依法履行支付职工工资的义务,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9月28日,江都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10月1日,公安机关正式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6. 扬州金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扬州金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3137893135;地址:高邮市送桥镇神居山村,法定代表人:朱兆金。

2018年1月19日,高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扬州金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扬州金晟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赵玉香等32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296153.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兆金一直未露面,对高邮市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拒不执行,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2月3日,高邮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

7.庞良平拖欠劳动报酬案

庞良平,身份证号码:321088********5135,住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戚墅村联盟组4号。

2018年2月4日,高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高邮市振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祥弘电气有限公司厂房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该项目承包人庞良平结算40余万元工程款后失去联系,拖欠赵连根等64名农民工工资合计人民币429207.00元。承包人庞良平一直未露面,对高邮市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拒不执行,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2月12日,高邮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

8. 扬州市兴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扬州市兴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140987660M,地址:高邮市郭集镇平安路18号,法定代表人:刘长山。

2018年3月22日,高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扬州市兴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扬州市兴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邹安国等13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738495.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山一直未露面,对高邮市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拒不执行,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4月2日,高邮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刘长山抓获归案,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9. 宋永华拖欠劳动报酬案

宋永华,身份证号码:321022********1711,住址: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腰圩村九组48号,实际居住地:高邮市天润园小区。

2018年4月3日,高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高邮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周山镇工程项目部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该项目承包人为宋永华,宋永华以帮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为由擅自用职工身份证开设银行卡并以此接受职工工资后失去联系,宋永华拖欠卜寿明等1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82750.00元。承包人宋永华一直未露面,对高邮市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拒不执行,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14日,高邮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

10. 江苏鑫东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江苏鑫东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5703267822,地址:高邮城南新区新科路8号,法定代表人:陈永忠。

2018年4月10日,高邮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江苏鑫东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江苏鑫东方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黎恒林等222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2372206.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忠一直未露面,对高邮市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拒不执行,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31日,高邮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企业已发放职工工资80万元。

11、扬州一期一会特种动物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扬州一期一会特种动物养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23MA1MAH181F;地址:宝应县安宜镇西刘堡村村民委员会旁,法定代表人:虞惟。

2017年11月16日,宝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扬州一期一会特种动物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扬州一期一会特种动物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陶光和及其妻子杨洪珍2017年7月至11月工资合计人民币16278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虞惟一直未露面,也未按照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依法履行支付职工工资的义务,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27日,宝应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公安机关已立案。

12、江苏振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江苏振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23051858162E;地址:宝应县泾河镇道口工业集中区创业路,法定代表人:张振才。

2018年5月14日,扬州市宝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江苏振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经核查,江苏振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拖欠39名职工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工资合计人民币1236200.38元。该公司未按照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要求依法履行支付职工工资的义务,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6月28日,宝应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欠职工工资。行政诉讼期满后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3、江苏中缘植物光照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缘植物光照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98606748F,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史福特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朱万美。

2018年4月27日,仪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职工举报,反映江苏中缘植物光照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工资。

经核查,江苏中缘植物光照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王粉红等273名职工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工资3895691.07元,目前该单位已申请破产重组,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8年8月27日、28日,仪征大队对该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分别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一次性支付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份工资3895691.07元及1947845.5元的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同时作出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江苏中缘植物光照股份有限公司仍未支付工人工资,已进入破产程序,下一步将申请强制执行或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来源: 扬州发布 编辑: xuqi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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