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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苏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29.6元 增长8.4%

时间:2018-11-20 16:39:24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苏州市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329.6元,增长8.4%,总量在全省十三个设区市中排名第一,增幅比上半年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190.4元,增幅比上半年加快0.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96.7元,增幅与上半年持平。

从收入四项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26125元,同比增长8.2%;经营净收入为4617元,增长3.5%;财产净收入为5404元,增长16.2%;转移净收入为5185元,增长6.5%。其中财产性净收入增速居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之首,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1%,比去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

而且,苏州城镇常住居民获得收入渠道多元化更加明显,收入构成更加优化。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去年同期的64.2%下降到今年前三季度的64%,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继续提高,从12.7%上升到13.8%,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苏州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767元,同比增长8.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550元,同比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483元,同比增长8.4%。

从苏州全体居民八大类消费结构看:食品烟酒类人均消费支出6660元,同比增长3.3%;衣着类支出1446元,增长6.1%;居住类支出6750元,增长16.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支出1338元,增长10.1%;交通通信类支出4288元,增长1.6%;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3201元,增长7.6%;医疗保健类支出1332元,增长13.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支出702元,增长8.1%。其中居住类消费增长最快。

其中,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从增长幅度看,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5.3%、16.4%、13.3%、0.4%、7.2%、13.3%、10.6%。增幅最大的为居住类消费支出,增幅最小的为交通通信类支出。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等相关消费领域的消费增长较快,成为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苏报融媒记者 大秋)

来源: 引力播 编辑: mengxi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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