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发布《通告》,今年2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也将重新规划。
《通告》明确,2月1日起,禁放区域内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接受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春节前后,安监部门将会同公安、消防、城管、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排查整治行动,严查严打禁放区域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有市民表示:“环境好了,什么污染都少了,过年气氛热闹不在于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这次划出的禁放区域内,还有部分经营许可证未到期的烟花爆竹经销商。对此,常州市安监部门表示,将对禁放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重新布点规划,原则上不再布点销售。
常州市安监局副局长吕建军表示,将参照兄弟城市的做法,采取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方式,回购零售店的经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证回购后的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