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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江苏涉外婚姻登记权“下放”了

时间:2019-02-13 16:55:50

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自2019年2月20日起,江苏省内办理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详见下图)。

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会环境越来越开放,外资企业大量进入,人们已理性化看待“外籍身份”,涉外婚姻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江苏近几年涉外婚姻登记数量比较稳定,每年在1000多对左右。江苏居民涉外联姻范围比较广泛,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以涉台、涉美和涉日为主,“洋女婿”数量多过“洋媳妇”。

在此之前,江苏的涉外婚姻登记都必须到设在南京的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权限“下放”后,将给江苏人嫁“洋女婿”、娶“洋媳妇”带来极大便利。

至此,成立14年的原江苏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将完成历史使命,不再办理此项业务。据悉,江苏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于2004年9月由省编办批复成立,隶属于江苏省民政厅,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提供登记服务,承担全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的档案整理归档、弃婴公告、涉外送养材料审核和报送、涉外送养业务指导和培训等行政职能,分担全省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和国内收养部分具体工作。

来源: 交汇点 编辑: mengxi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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